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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对以下部分作出修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526.84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00张,其中拟改建原住院楼3471.58平方米,包括医疗区1549.06平方米,医养床位转换区1922.52平方米;**6层医养结合综合楼1栋,规划养老区总建筑面积6055.26平方米,以及进行装饰装修、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
现修改为:2.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494平方米,规划医养结合病床,建设医养设备用房,医养办公用房等功能。**医养结合综合楼,主体为6层,局部5层,建筑一层外增加架空敞开公共休闲空间,增加医院的活动场地,二层增加架空走廊与主楼相接。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1款及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统一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费固定金额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现修改为: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项目第一次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本次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昱兴****公司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