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6-2027年度****终端销售业务担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比选编号:【****】。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规避终端销售分期业务中因客户违约导致我司无法按期回收应收账款风险,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引入具备相应****公司,为比选人终端销售分期业务提供专业的见索即付担保服务。
(2)服务地点:【**省】
(3)服务时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覆盖所有新发生业务的分期全周期(最长36个月),并持续至所有业务分期期满且无潜在索赔为止。】。
(4)业务预估规模:本项目服务期内,预计涉及的终端销售金额(应收账款)规模约为人民币2400万元。该数据仅作为参选报价的测算依据,不代表比选人对实际业务量的承诺,最终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业务为准。
(5)框架采购总预算:基于上述业务预估规模,本项目框架采购总预算为含税金额人民币【144】万元,税率6%。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终端分期业务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见索即付担保服务,为集团客户终端销售业务的信用交易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见索即付担保服务。担保人须按“见索即付”原则承担担保责任,即采购人凭符合要求的书面索赔申请及单据向担保人提出付款要求,担保人须在约定时限内无条件支付相应款项,不审查基础交易项下是否存在违约事实。具体担保产品形式可为独立保函或具有见索即付条款的保证合同。
(2)服务范围:服务提供方应就客户在分期还款期内未按约定支付通讯费(即比选人应收的终端设备款部分)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客户逾期未付的通讯费本金、违约金、罚息、利息以及比选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相关名词定义如下:
应收账款:****作为项目的终端销售方和提供方,因向入网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分期购机、入网赠机或租机等方式提供终端设备或服务而承担的终端成本费用,该费用以****与运营商或客户结算总价为准。
(3)服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批量担保或单笔担保模式。
(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费率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服务费率(含税)进行报价。参选人须针对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三种业务期限分别填报服务费率。参选人服务费率(含税)最高限价为【6%】。参选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服务费率报价中,任意一项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参选处理。
(6)总预算校验:参选人的服务费率报价,按“加权平均服务费率×预估业务规模(2400万元)”测算得出的预估总费用,不得超过其对应类别的框架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144万元(含税)。若超出上述限价,作否决参选处理。
注:加权平均服务费率 = (12个月期服务费率+24个月期服务费率+36个月期服务费率) ÷3。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内容。如参选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须清晰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1)若参选人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及授权范围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且该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2)资质要求:
服务提供方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1)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担保服务,且持有****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2.2)持有****总局****银行****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保证保险或相关责任保险(如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供见索即付担保的)。
(3)项目团队要求:须组建专属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并提供至少1名专职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提供团队成员有效身份证明。
2.2信誉与合规要求:
3.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无正在被执行记录、无未履行完毕记录、无限制高消费令、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内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近3个月内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3)提供股东及关键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记录;
3.5)在与采购人**过程中无重大违约或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争议。
3.6)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比选文件模板填写相关内容)。
2.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须按要求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作否决参选处理。
2.4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1】日12时00分至20【26】年【9】月【24】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以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购买文件费用到达时间为准: (1)扫描公告附件中二维码,将比选文件购买款项支付到指定账号并须在付款备注栏注明: 比选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简称);(2)将上述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付款截图发送至获取比选文件联系邮箱:luolinwan.****.****@chinaccs.cn。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10】分。标书代写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路366号鸿景园东塔4楼】。标书代写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ygcg.****.cn/#/home)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东路366号鸿景园东塔4楼
邮 编:510635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20-****0952
电子邮件:luolinwan.****.****@chinaccs.cn
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20-****8335
比选人:****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