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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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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鄞江镇山塘加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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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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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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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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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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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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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华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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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 鄞江镇鄞江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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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市**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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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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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鸿胜(项目负责人)、黄小飞、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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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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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77****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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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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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鄞江镇山塘加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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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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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3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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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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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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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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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招标文件修改(共4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8 09:00:00 (**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修改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14 09:00:00 (**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7特别说明”增加以下内容:“6.本项目接受**省统一公共**交易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总说明”增加以下内容:“注意: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非水利部分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统一在水利部分计取,投标时切记重复计取。”。 4、现重新提供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说明。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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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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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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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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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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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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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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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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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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