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山塘加固提升工程[A3300000090003545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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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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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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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市**区鄞江镇山塘加固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华缔****公司
地址:**省/**市/**区 鄞江镇鄞江路299号
地址:**省/**市/**区**市**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王鸿胜(项目负责人)、黄小飞、韩冰
电话:0574-****3103
电话:177****8571
标段(包)名称:
**市**区鄞江镇山塘加固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35****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招标文件修改(共4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8 09:00:00 (**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修改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14 09:00:00 (**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7特别说明”增加以下内容:“6.本项目接受**省统一公共**交易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3、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总说明”增加以下内容:“注意:招标控制价编制时非水利部分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统一在水利部分计取,投标时切记重复计取。”。 4、现重新提供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说明。 标书代写
行政监督机构:
****水利局
电话:
0574-****2989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9-21 1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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