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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飞利浦Azurion 7M20)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7-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影联医工****公司
地址:**市**区**卫镇**湾路1068号3幢3122室、4幢4122室
被投诉人 1 :****医院
地址:****市**县宾州镇仁爱街137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A座3002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亭洪路48-1****广场A10号楼1706、1707、1708、1709号办公室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8月25日收到投诉书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无“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不具备DSA维保法定资质,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函》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事实认定错误,未对核心事实开展实质核查、实质回应。
投诉事项3:评审小组评审存在审查疏漏,请求核查****《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存在提交不实材料的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五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及投诉事项3没有依法进行质疑并缺乏事实依据,不予受理。投诉事项成立影响中标结果,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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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