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第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项目的(项目编号:****)文件做如下澄清:
| 条款 |
原内容 |
变更后 |
| 附件三 报价评审 a.确定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之和/有效报价个数)× 95 % b.计算供应商评审价格的偏差率δ δ=(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c.依据供应商评审价格的偏差率δ,确定供应商报价得分如下: 当δ=0时,得75分;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75分的基础上,δ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扣减1分,最低扣至0分为止;若有差额电费结算方式,约定消纳比例的,消纳比例每增加10%,扣减2分。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75分的基础上,δ每减少1个百分点,则增加0.5分,最高加至100分;当得分超过100分后,δ每继续减少1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得分在100分的基础上扣减2分,最低扣至80分为止;若有差额电费结算方式,约定消纳比例的,消纳比例每增加10%,扣减2分。 d.其他情形,按中间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附件三 报价评审 a.确定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价格之和/有效报价个数)× 95 % b.计算供应商评审价格的偏差率δ δ=(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c.依据供应商评审价格的偏差率δ,确定供应商报价得分如下: 当δ=0时,得75分;若有差额电费结算方式,约定消纳比例的,消纳比例每增加10%,扣减5分。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75分的基础上,δ每增加1个百分点,则扣减1分,最低扣至0分为止;若有差额电费结算方式,约定消纳比例的,消纳比例每增加10%,扣减5分。 当δ<0时,则投标报价得分在75分的基础上,δ每减少1个百分点,则增加0.5分,最高加至100分;当得分超过100分后,δ每继续减少1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得分在100分的基础上扣减2分,最低扣至80分为止;若有差额电费结算方式,约定消纳比例的,消纳比例每增加10%,扣减5分。 d.其他情形,按中间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