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 |||
| 项目简介: ****位于**省**市**县劳店镇205****开发区**,成立于2023年07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贾春瑞,于2026年8月4日取得******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22MACQYKRR50),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能源技术研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为李全贵),****加油站于2010年12月15****加油站租赁给**京博新****公司,并成立**京博新****公司****加油站,**京博新****公司****加油站于2015年1月30日取****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意见书》(编号为:****)。2023年**京博新****公司****加油站,李全贵入股成立******公司。2026年8月4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并将法人更换为贾春瑞。 该加油站于2025年7月17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371********500016】,有效期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8年7月28日;该加油站于2023年9月7日取得****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033033号】,有效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7年4月21日;该加油站于2015年1月30日取****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滨公消验字〔2015〕第0016号);该加油站2023年11月改造完成后,根据专家建议,对罩棚进行消防验收,并于2024年5月31日取得由****建设局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XYYJ-YX-2024-Y-017)。 该加油站设有2台30m3双层卧式埋地汽油罐、2台50m3双层卧式埋地柴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30×2+50×2÷2=110m3(柴油折半计算容积),故该加油站为二级站。 | |||
| 项目负责人 | 孟庆亮 | ||
| 项目组成员 | 史龙、郑翠翠、李修峰、孙庆轩、毕瑶瑶、周宣义 | ||
| 报告编制人 | 孟庆亮、周宣义、毕瑶瑶 | ||
| 报告审核人 | 高忠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梁强 | ||
| 技术负责人 | 林磊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 2026.8.7 | 孟庆亮、周宣义 | 初访、风险分析 | |
| 2026.8.13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调查 | |
| 2026.8.14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勘验与检查 | |
| 2026.8.17 | 孟庆亮、周宣义 | 现场隐患核查 |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8.28 | |||
|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厂(场)内车辆致害、触电、跌落、坍塌、其他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容器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致害、起重致害、跌落、其他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2项问题,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22.5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5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鲁应急字〔2025〕17****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办公厅 2025 年1月26日发布),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评价组对****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中华人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主席令〔2026〕第64号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