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丰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滨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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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6-07-15 18:07】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位于**省**市滨**滨北街道梧桐二路330号****公司****公司27号站房,该公司成立于2026年3月11日。

该加油站原为中国****公司****加油站,于2026年5月28日将该站变更至****名下。2026年5月20日,**市隆信****公司****加油站与中国****公司****公司签订了《加油站出租合同》,2026年5月26日**市隆信****公司****加油站委托****对该加油站进行经营(详见报告附件《委托经营情况说明》)。

该加油站于2013年11月15日****支队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滨公消验字〔2013〕第0060号);于2026年1月12日取得****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9年1月27日;于2025年4月3日取****服务局颁布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001050号),有效期限自2025年4月3日至2030年4月2日。

该加油站加油区共有4台加油机,分两排布置,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1台92#/95#双枪双油品加油机、1台92#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南侧一排设1台92#/95#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全部由罩棚覆盖;油罐区设置4台20m3双层埋地油罐,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92#汽油罐、柴油罐、南侧一排自西向东依次为92#汽油罐、95#汽油罐。该站设置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级划分标准,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项目负责人

孟庆亮

项目组成员

郑翠翠、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史龙

报告编制人

孟庆亮、周宣义

报告审核人

高忠

过程控制负责人

梁强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6.5.25

孟庆亮、周宣义

初访、风险分析

2026.6.10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调查

2026.6.12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6.6.20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隐患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7.15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本次针对****进行的安全评价,通过对该站经营危险化学品条件的资料审阅、经营设施的现场评价,对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评价标准,评价组对该站的综合评价意见如下。

****加油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该加油站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厂(场)内车辆致害、触电、跌落、坍塌、其他、噪声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泄漏、火灾、容器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可燃液体蒸气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致害、起重致害、坠落、其他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3项问题,经企业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22.5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5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加油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该加油站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所列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发布),对该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加油站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评价结果

评价组对**市****公司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市****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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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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