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宁水审发〔2026〕120号 | 发布日期2026-09-18 |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有效 |
准予核发****公司王洼煤矿、****煤厂项目取水许可证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6〕120号
****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王洼煤矿、****煤厂项目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宁王煤办发〔2026〕114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我厅组织对取水设施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核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公司王洼煤矿、****煤厂项目取水许可证。
一、该项目年取矿井水量2064万立方米,**坡供水工程取水量36.09万立方米,合计年总取水量2100.09万立方米。本次许可该项目年取地下水(矿井涌水量)2064万立方米,年自用矿井水量170.18万立方米,剩余矿井水到2027年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30年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取水有效期限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7年12月31日。原取水许可证(B640425G2025-0004)予以注销。
二、你公司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法定义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严禁超许可或超计划取用水,加强日常管理,保障计量设施完备并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水管理台账,按时报送取用水统计资料;严格落实王洼**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加快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确保2030年矿井水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加强井田及周边地下水水位和矿井水水质监测,完善入河排污口手续,****水库水质监测,加强**矿井水扩容处理项目运营维护,确保外排水水质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三、****水务局****水务局应加强属地管理,负责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取用水单位落实取水许可、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用水统计、水**保护等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同时强化外排矿井水管理,加强地下水水位观测。**县要加快推进北部农业灌溉供水工程建设,建成运行后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质满足灌溉用水需求,逐步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水库汛期调度运行方案,确保水库汛期安全运行。
四、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你公司须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申请。若取水工程的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当依法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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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