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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省**市**区陈坑**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石料加工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省**市**区陈坑**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石料加工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岩前镇乌龙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链接。
公示时间:二十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吕先生 131****8295
链接: https://pan.**.com/s/11sa0HLqZsMERg-JwVnmRUA 提取码: tqy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