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活动中心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购买法律事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修订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项目负责人年限-评标方法描述“满足第三章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每增加1年加 0.5分,最高加3分。注: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工作简历及包含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资金或劳动合同(返聘合同)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满足第三章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每增加1年加 0.5分,最高加3分。注: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工作****协会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律师执业经历证明》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主办律师年限-评标方法描述“满足第三章要求的基础上:主办律师从事专职律师执业年限每增加1年加 0.5 分,最高加3分。注: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工作简历及包含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资金或劳动合同(返聘合同)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满足第三章要求的基础上:主办律师从事专职律师执业年限每增加1年加 0.5 分,最高加3分。注: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工作****协会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律师执业经历证明》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评审指标★)1、团队要求“①1.2—1.3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工作简历及年限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社会保障资金或劳动合同(返聘合同)等)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为“①1.2—1.3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工作简历及年限证明资料(****协会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律师执业经历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市芗**胜利西路118号5号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6-****676
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17号碧湖印象7幢1402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李雅冰、郑婉茹、黄颖华
联系电话:059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