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承担了《华阳街道马****试验场地建设项目地块》的编制工作,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
1、项目概况
华阳街道马****试验场地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华阳街道钱家边村,中心坐标E 119.216591°、N 31.956794°,调查面积为3809.38m2、约5.71亩。地块东侧紧邻马台钱路、南侧为待开发空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待开发空地。目前调查地块为待开发空地,未来规划为科研用地,属于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2、污染识别
对周边地块的使用现状与历史情况进行分析,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主要为岗头上村、钱家边村、林地、农用地和水塘;地块周边无工业生产企业,周边企业以农业种养类企业为主。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的表层裸露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点位的PID值均较低,重金属含量均低于二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情况。第一阶段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调查结论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周边企业对本地块潜在影响程度小,验证性采样检测结果作为辅助验证材料进一步支持上述结论。
4、布点采样分析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验证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于地块内布设了3个土壤点位(1个柱状土点、2个表层土点)、1个地下水点;地块外设置了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土壤对照点DZS0、地下水对照点DZGW0),采集样品进行送检。共计送检6个土壤样品(不含对照点)、1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对照点),设置土壤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个。
土壤样品pH值为7.81~8.03,表现为中性;检出污染物有pH值、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氨氮以及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共计13项,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各检出污染物含量与对照点比较,未见异常情况。
地下水样品中pH为7.2,检出污染物有pH值、铜、铅、镍、石油烃(C10-C40)、耗氧量、氨氮,共计7项,各检出污染物的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石油烃(C10-C40)含量低于**地方标准(沪环土〔2020〕62号)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各检出污染物含量与对照点比较,未见异常情况。
根据验证性检测,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联系人: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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