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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救援中心院前急救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二次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8.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采购负压救护车4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标段信息
| 1 | E622********494****9001 | 98.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救援中心院前急救能力提升项目(第二包)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755362E-****0921-000016-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车辆销售经销商:投标人自行外购、独立集成本项目车载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车载负压、供氧、消毒等医疗器械类目;投标成品集成救护车(医疗装置由救护车改装厂完成集成),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资质。 ②若投标人为救护车整车改装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覆盖车载负压、供氧、医用消毒类相关医疗器械;销售本企业自产医疗器械无需另行提供经营备案 / 许可。 ③本项目所投车载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可由改装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具)。 标段内容: 采购负压救护车4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