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宅梧镇镇海水大陂村段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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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年限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邮件编码 邮政地址
****改革局关于**市宅梧镇**水大陂村段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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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宅梧镇**水流域25个月
1640.98万元积极争取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宅梧镇自筹资金解决。
(一)预防保护区。实施封禁管护831.52h㎡,设封禁治理公示牌10块、政策宣传公示牌5块;流域内水土流失强度中度以上区域以及轻度水土流失集中分布区域,套种补植水土保持林木122787株,套种补植面积682.15h㎡,套种补植密度12株/亩。(二)综合治理区。根据小流域人居环境现状条件,修建1处亲水平台。(三)生态修复区。本次**水大陂村段工程整治河道总长2.5km,两岸生态护岸实施总长度3.14km,包括桃花驿段0.87km,大陂村段1.19km,双龙村段1.08km。
****改革局****449
**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09-21至2026-09-23。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