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招商街道赤湾港航路66号前海宸湾1栋2座7-29F层住宅和1栋1座9-15层办公物业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招商街道港航路66号前海宸湾 |
| 面积/数量 | 1、****广场(前海宸湾)2座13层:593.48平方米 2、****广场(前海宸湾)2座27层:593.48平方米 3、****广场(前海宸湾)2座18层:593.48平方米 4、****广场(前海宸湾)2座20层:593.48平方米 5、****广场(前海宸湾)2座21层:593.48平方米 6、****广场(前海宸湾)2座23层:593.48平方米 7、****广场(前海宸湾)2座7层705:142.92平方米 8、****广场(前海宸湾)2座9层:593.48平方米 9、****广场(前海宸湾)2座26层:593.48平方米 10、****广场(前海宸湾)2座16层:593.48平方米 11、****广场(前海宸湾)2座11层:593.48平方米 12、****广场(前海宸湾)2座25层:593.48平方米 13、****广场(前海宸湾)2座7层704:109.03平方米 14、****广场(前海宸湾)1座:12045.28平方米 15、****广场(前海宸湾)2座28层:593.48平方米 16、****广场(前海宸湾)2座8层802:110.61平方米 17、****广场(前海宸湾)2座24层:593.48平方米 18、****广场(前海宸湾)2座14层:593.48平方米 19、****广场(前海宸湾)2座22层:593.48平方米 20、****广场(前海宸湾)2座29层:593.48平方米 21、****广场(前海宸湾)2座15层:593.48平方米 22、****广场(前海宸湾)2座7层703:121.67平方米 23、****广场(前海宸湾)2座8层805:142.92平方米 24、****广场(前海宸湾)2座7层702:110.61平方米 25、****广场(前海宸湾)2座10层:593.48平方米 26、****广场(前海宸湾)2座17层:593.48平方米 27、****广场(前海宸湾)2座12层:593.4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集体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10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136,269.76元/月(住宅人民币630368元/月、办公人民币505901.76元/月;共计人民币****269.76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满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住宅 |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该物业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或分租他人; 8、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按实际情况结算; 9、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0、当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住宅为人民币8.8元/平方米/月、办公为人民币15元/平方米/月 (不包含在租金内,由****公司);维修基金0.25元/平方米/月; 11、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用途; 12、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3、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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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省**市**区招商街道港航路66号前海宸湾,合计计算租金面积24652.64㎡。其中住宅位于1栋2座7-29F层,共106套,不含19层避难层、1栋2座701、801、803、804,其余20层为整层,计算租金面积12607.36㎡;办公位于1栋1座9-15层(不含10层避难层)共6层办公整层以及07层(办公02、03、05、06单元);08层(办公02、03、04、05、06单元),计算租金面积12045.28㎡,物业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及抵押、质押情况,物业按毛坯出租;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集团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物业是否空置:是; 6、承租方应按照《缴费通知书》****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 7、签到、谈判时间和地点(被邀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或未携带应提供材料的,造成不利于被邀请单位后果的,责任由被邀请单位自行承担): (1)谈判签到时间:2026年9月28日14:00-14:30(含),在**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集团总部大楼3楼进行签到。 (2)被邀请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进行谈判签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验】: a.****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如涉及授权仍须由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谈判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8日14:30,地点**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集团总部大楼。 8、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响应,采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意向方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意向方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意向方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响应操作流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com/page/guide/guid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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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 联系人 | 王先生;陈小姐 | 联系方式 | 156****5253;137****2069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市蛇口****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公司集体资产租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法院查封,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双方根据查封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按查封的月份租金单价相应核减租金及退回相应的租赁押金,如因查封涉及退租搬迁的情况,由出租方补偿合理的搬迁费用。 10、水电设施除不含空调设备设施外,其余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1、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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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 在本平台发布的物业资产相关招租信息,是出租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应当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其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且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出租方应当对招租相关信息予以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尤其是可能涉及承租方权益或对资产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情况(产权证书或证明材料)、物业瑕疵、租赁状态、优先承租权等情况。若因信息披露瑕疵引发投诉、诉讼等负面影响,出租方应积极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阳光租赁平台仅为招租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服务,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内容及其引发的法律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意向方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出租资产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含相关材料)的全部内容以及所遵循的政策。意向方自愿报名参与物业资产承租事宜的,即视为已查验并知悉拟承租标的物瑕疵(含已知和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进行履约,成交后不得以承租标的存在瑕疵为由主张合同解除、赔偿或以此为由进行抗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意向方承担。
3. 出租方在本平台仅发布公告的自行招租项目,意向方可直接向出租方详询物业招租信息。平台不提供交易保证金代管服务,不对该类项目的保证金处置及交易流程承担任何责任。自行招租项目涉及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依据招租公告或相关规定自主收退及处置,相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意向方应充分知悉招租公告载明的流程及条款,若对自行招租交易流程或保证金处置有异议,可向出租方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4. 在本平台全过程实施的**性资产租赁进场公开招租业务,收费标准依据****公布的相关业务收费标准执行,意向方一经报名参与物业资产承租事宜的,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认可该收费标准,且同意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