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广场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暂估专业工程项目已由******改革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文旅厅公共文化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便民服务设施3组、风雨亭3座、观众席雨棚2座、风雨连廊2组,改造扇形廊架等。
2.2 建设地点:****广场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2021年7月1****公司,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9-21 18:00 至 2026-9-29 23:59(**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交通局,联系电话:0955-****16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0-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贾杰
电话:155****02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应理南街东侧香山悦府15#楼103
联系人:贺金梅(项目负责人)、孙亚琴、贾欣
电话:095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