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万吨高档石墨烯功能纤维项目 | ****新区沥海街道,**规划JB-04 9H号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北至规划JB-04 3号路 | **** | 项目位于**市**新区沥海街道,**规划JB-04 9H号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地块,北至规划JB-04 3号路,购置大圆机、水洗机、拉幅烘干机、水性涂层机等设备,实施年产1万吨高档石墨烯功能纤维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气:拉幅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静电除油装置处理;涂层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涂层原材料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配料用水不外排;水洗废水、喷淋废水经“两级混凝沉淀-A0生化-砂滤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淋用水,部分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土壤与地下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按规范做好防渗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委员会窗口 联系电话:0575-****0309
通讯地址:****创业园A幢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