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五里桥路东、文化**、**大道西、杜康大道北 | 宗地总面积: | 34856.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五里桥路东、文化**、**大道西、杜康大道北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7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1370.91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485.6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842.7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6BA0018 | |||
| 起始价: | 7842.73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拍卖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个人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拍卖活动。 (二)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 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以下简称“五不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需按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竞买承诺书》,《竞买承诺书》、购地资金审查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携带相关审核资料到****804房间进行后置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 《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事务所)出具的 竞买保证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出让人。出****事务所对竞得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开展审查,同时审查是否存****公司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违规行为。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该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扣除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及参与同****公司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出让活动。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缴纳 剩余出让金时,向****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事务所)出具的剩余出让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受让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 到 **县杜康大道中段1号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 到 **县杜康大道中段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12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10月13日 12时00分在**县杜康大道中段1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镇杜康大道中段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924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管理局(农行)
开户账号:117********0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