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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县央塔克协海尔乡****经济**社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30亩杨树苗出售项目在****(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30亩杨树苗出售 |
| 标的位置 | **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 |
| 标的面积 | 30亩 |
| 标的性质 | 集体所有 |
| 标的使用现状 | 自然生长状态 |
| 流转标的用途 | 自行处置 |
| 流转方式 | √出售 □入股 □其他 |
| 流转底价 | 350000元 |
| 流转期限 | 永久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分期支付 |
其他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105000****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035 5701 0411 1111 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1)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月/日前支付。 3.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4.本次流转标的为30亩土地范围内已种植的杨树苗,不含对应土地经营权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受让方应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杨树苗的起挖、清运及运输,前述作业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责任及各类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应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与转出方在标的杨树苗所在地共同完成实物核对确认,并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杨树苗的所有权、毁损及灭失风险正式转移至受让方。 6.标的杨树苗的规格、株数、长势、品相及数量均以交割现场现状为准。受让方应在受让前自行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知悉杨树苗现状、生长特性、场地作业条件及现存瑕疵,自愿按现状受让。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树苗长势、尺寸、形态、数量、规格等为由,向转出方主张异议、索赔、抗辩或解除合同。 7.该项目网络竞价阶梯为1000元。 8.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
| 1. 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方(竞价人)为最终成交方,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 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 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 (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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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公告时间 |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7日 |
****中心联系电话:阿伊古丽(188****8428)
张琛玉(193****6612)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艾合买提(15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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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