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色力布雅镇中心卫生院放射科

审批
新疆-喀什-巴楚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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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1

项目名称 ****放射科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维吾尔自治区**地**县色力布亚镇**西路51号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塞米﹒吾布力卡斯木
联系人 塔依尔吐尔洪 联系电话 138****3145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2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3-09-01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卫生院放射科现有多台医用射线装置,其中DigiEye 280T型DR机、SOMATOM GO.NOW型CT机为日常在用设备;MTP65-D型DR机现已拆除存放,不再投入临床使用。新**1000FA型DR机为本院新采购医用射线设备,已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落实新增射线装置机房放射防护施工,配套建设机房防护门、观察窗、防护墙体等辐射防护设施,布设规范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配置个人剂量计、辐射巡测仪等辐射监测与防护用品,完善放射科配套辐射安全管理相关设施。 项目建成后,新增新**1000FA型DR机投入使用,用于本院常规X线影像检查,满足辖区内群众拍片筛查、疾病诊断的医疗需求。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放射防护相关标准开展建设,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设备定期质控检测等各项辐射安全管控措施,保障医患人员辐射安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医用X射线装置,运行期间主要污染物为电离辐射,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为做好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1. 机房防护工程:射线机房严格按照《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进行防护设计与施工,机房墙体、门窗、观察窗均设置足够厚度的防护屏蔽,减少机房外辐射泄漏,保障机房外人员辐射剂量符合国家标准限值。2. 警示与分区管理:在机房入口处设置规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划分控制区与监督区;非检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曝光作业时关闭机房防护门,防止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照射。3. 人员防护管理: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定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在岗及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定期开展放射防护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减少职业照射。4. 设备质控与监测:射线装置投入使用前开展防护性能检测,设备定期进行质控检测与辐射环境监测,留存检测报告;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5. 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台账记录。6. 设备退役处置:达到使用年限或需要拆除的射线装置,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处置,拆除前报备,不得随意丢弃,防止放射相关安全风险。
承诺: 塞米﹒吾布力卡斯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塞米﹒吾布力卡斯木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8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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