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外卖柜场地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长三角****基地****学院**校区)外卖柜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0.432 万元/年本次出租场地面积约3.5㎡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9-22
2026-09-29
**市**街道(胜利塘北片)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孙女士、应先生|联系电话:198****0116、0577-****0126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不动产权证号:(2024)**市不动产权第****567号,外卖柜具体放置点位由竞得人与出租方在招租成交后协商确定。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浙交汇系统的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虞凯婷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6****8037
联系地址 **市**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3、4幢1808楼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0.432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挂牌起始价为0.432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无免租期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期内无递增,第二年开始租金在该租赁年度开始前的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移交时间以出租方按工程项目进展通知为准,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出租用途 业态用途:外卖柜场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30%(向上取至整至佰位),与首期租金一并缴纳,于租赁期满,承租方全面履行合同、结清各项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电费及其他费用:承租方经营产生电费、网络通讯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购置智能外卖柜机器。外卖柜需具有扫码、取件码或手机尾号验证等多种取件方式,满足全场景存餐和取餐需求;外卖柜存储窗口能双向开启,外卖配送人员校外侧存放外卖、师生校内侧拿取外卖。承租方需在外卖柜配备监控摄像头,实现对取餐行为全覆盖监控。 3、承租方设置外卖柜位置、外卖柜机型的选定须提前报备给出租方,经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标的场地现状为准。本次招租的外卖柜场地共设 1 处点位,面积约为 3.5平方米。标的场地的地面硬化、围墙改造、网线及电线布置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视为已经实地查看租赁场地、周边环境的相关情况,对租赁场地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主张。 5、承租方需每天对外卖柜进行清洁处理,对超过12小时未取的物品的收件人进行主动提醒及清理告知。智能外卖柜由承租方负责管理运营。外卖柜设备维护、环境消杀、柜体清洁、餐品清理、丢餐核查与售后处理等全部工作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6、对于校外外卖订单,承租方需接纳任意平台外卖订单,向外卖员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不得向校内师生收费。 7、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改变场地用途。 8、本次公开招租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招租方式采用“浙交汇”动态报价交易方式。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9、标的物竞得后相关事项: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中心指定账户,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标的移交时间以出租方按工程项目进展通知为准,并在场地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布置及设备周围场地平整。租期开始时间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天内,向出租方提供①主流外卖平台(美团、淘宝闪购、京**台三者之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配送**协议。②具有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高校校园外卖柜服务业绩合同。 10、项目成交后在“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间内,受让方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租方有权将标的物重新挂牌招租,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且竞价保证金没收后仍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受让方应补足差额;如重新挂牌成交价格高于本次成交价格,利益归出租方所有,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12、其他交易条件详见《外卖柜场地租赁合同》。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在公告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交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12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9月22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9月2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9月29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9月29日下午5时止。 3、咨询地点:**市鹿**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 4、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697。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动态报价 模板25.4.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校园外卖柜场地租赁合同.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孙女士、应先生 电话 198****0116、0577-****0126
传真 邮箱 ****@qq.com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公司 联系地址 **市鹿**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
联系人 应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697
手机 198****0116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2
招标公告
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外卖柜场地三年租赁权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