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6年09月20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更正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学生公寓四期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审批****学生公寓四期项目监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湘发改社会[2026]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一是从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二是从2025年“十四五 ”基建专项资**排;三是通过申请超长期特****政府专项债券资**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现在更正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学生公寓四期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审批****学生公寓四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湘发改社会[2026]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一是从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二是从2025年“十四五 ”基建专项资**排;三是通过申请超长期特****政府专项债券资**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备注:
1、本授权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投标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现在更正为:
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中第五节、授权委托书标书代写
备注:
1、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本澄清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补充与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有不一致处,应以本澄清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地 址:****区羊牯塘
联 系 人:邹学义
电 话: 175****18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街道**路53****广场1号楼1单元****003号
项目负责人:刘迎旭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沈琼湘、曾鑫鹏(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77****49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9.cn
(3)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地 址: **市**区**大道168号
电 话:0731-****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