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古港遗****商铺招商项目
二、比选方式
线下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1.租赁范围:朔门古港考古遗****商铺(朔门街168、170、172号),一层面积合计约47㎡、二层面积合计约31㎡(实际面积以交付为准)。
2.业态要求:非遗食品类。
3.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1+1年。
4.装修宽限期:无。
5.运营时间:运营期间,中选方需根据朔门古港考古遗址公园开放时间同步安排营业活动,无特殊情况中选方应每天营业。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6.租金收取:33870元/年,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首年租金交纳不得迟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租金每年按1%递增。
7.比选保证金:2万元。中选方的比选保证金可在签订项目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可以自动转为租金。未中选方的比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参选方未按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比选方(业主方)签订合同;(2)参选方在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经确认属实的;(3)中选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经监督部门审查认定参选方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8.履约保证金:10134元。合同签订前,若无特殊情况,中选方已交纳的2万元比选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方在履约期间,如有拖欠租金、违约金或其他合同规定应由中选方支付而未支付的相关费用等情形的,业主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先予支付上述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选方须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补足。
9.租赁期间因公园规划、文保需求、政府行为、城市建设、拆**置、公共利益等原因,标的物确实无法继续提供中选方使用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业主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业主方提前1个月通知中选方迁离,按退出时间计算租金,业主方无须对中选方进行任何的赔偿或补偿。中选方拒不迁离的,业主方有权没收中选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选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10.在每一个租赁年度结束,由业主方召集相关部门对中选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未达到70分视为不合格,业主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合同(具体考核要求详见附件5)。
11. 中选方须在2026年10月1日前完成开业,若无法按时完成(因业主方造成的原因除外),业主方有权扣除1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中选方需于10天内补足扣除部分。
四、评分标准(附件1)
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报价评分40分,方案技术综合评分60分。
1.商务报价评分(40分)中选方给予**市鹿******公司****公司)的年租金。
▲比选报价不得低于33870元/年,否则为无效报价,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2.方案技术综合评分(60分)业态定位、运营方案、团队配备、经济效益、业绩经历共60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比选标准:公告链接自行下载比选评分表标准清单。
3.报名材料:参选方将商务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和技术资信响应文件(根据评分细则自行合理编制及提供,需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方案等其他扫描件),分别正本1份,副本6份,密封包装,在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附件3),现场送达朔门古港考古遗址公园遗址展示馆入口接待室。标书代写
六、比选时间与方式
1.比选开始时间:2026年9月29日9:00(如有变动,将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2.比选地点:****集团22楼会议室(鹿**小南路155号)。
3.现场比选时,参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分别阐述,比选小组逐一打分。
4.若只有一家报名参选,旅投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方案进行现场审议,若该方案技术综合分达基础分60%(即42分)及以上可直接中选。
5.比选结果将在“**文旅传媒”微信公众号公示。
6.中选方须在中选通知书发放、结果公示后5日内,****公司签订合同。
七、比选保证金收款信息
开户银行及账号户名:**市鹿******公司
账号:201********6638
开户行:******银行****公司
注意:比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17:00。标书代写
八、参选要求
1.参选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技术资信响应文件须附查询网页截图)标书代写
2.已列入****租****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3.如果参选方代表不是参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资信响应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标书代写
4.参选方的主营产品或产品主要技术需取得**市县(市、区)一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
九、其他事项
1.中选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中选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注意:费用收取方或为朔门街区运营商等其他第三方单位)。若中选方拖欠租金、水电费或其他应缴费用超过10个自然日的,业主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中选方需及时腾空,因腾空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未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费等一切费用,须中选方自行负责并及时结清,业主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2.意向中选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项目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周边环境、相关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各类经营费用标准等,意向中选方对项目场地的结构、设备的完好程度须做现场了解,对场地情况、存在问题须充分查验。对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经营的业态、施工审批及证照办理等问题)引发的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业主方不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中选方也已充分了解该建筑的面积、位置、现状、配套设施、相关经营费用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业主方接受。
3.项目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项目场地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中选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中选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业主方提出任何主张。
4.中选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全场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一切明火烹饪、明火加热、违规动火作业,仅限使用电加热、电磁加热、无明火合规设备,且须符合项目消防与用电规范。业主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中选方须在24小时内拆除明火设备、清理隐患、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中选方出现多次违规行为,业主方有权视情况扣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若中选方拒不配合或造成一定损失,业主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中选方立即清场退场、承担所有责任损失。
5.租赁期间,项目场地不得对外转租,除非获得业主方书面许可,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中选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业主方对中选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中选方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方自行承担。
7.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朔门古港考古遗址公园可能存在临时闭园、调整营运时间、交通管制等情况,中选方请自行考虑相关影响及风险,不作为业主方违约条款。
8.目前朔门街道路情况不具备运输大量货物条件,相关材料、货物可能需要二次转运,请中选方综合考虑。
9.运营期间,中选方须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中选方不得超价售卖、不得哄抬物价。
10.租赁期间,因中选方原因对遗址公园造成严重舆论影响的,业主方可要求中选方化解所造成的负面舆情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遗址公园将不定期举办各种活动和市集,中选方须配合相关活动。
12.此次比选仅为项目标的物租赁权,如包含项目标的物可移动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等物品,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移交清单为准。
13.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如中选方改造项目标的物或增设他物的,若业主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拆除他物中选方拒绝的,业主方可代替中选方恢复或拆除他物,相关费用由中选方承担。逾期未搬离的,视为中选方对项目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放弃所有权,业主方有权清场且无须承担因此给中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中选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业主方索要任何赔偿费用;
14.未尽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场地情况图(交付以现场为准,意向人可自行前往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0525
监督机构:中共****纪委
监督电话:0577-****1179
朔门古港遗****商铺招商方案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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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鹿******公司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