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2026-09-22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6-09-22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2日我局拟对****《年产5100万金属涂装件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959 ****120
传 真:0559-****065
通讯地址:**市**区**路45号
邮 编:245900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5100万金属涂装件扩建项目 | **省****工业园环**路37号 | **** | **中环徽创****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在年1700万件金属产品涂装项目的基础上新租赁******公司闲置厂房(位于现有项目相邻西北侧),新租赁车间建筑面积1447.83平方米,对厂房进行改造,新上通过式前处理清洗机组、电泳系统、悬挂输送系统、烘箱等设备,建设年产5100万金属涂装件扩建项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修改单,拟建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及。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限制类、淘汰类,属于一般允许类。同时,项目已取得**市****委员会备案(编号:徽科技工信〔2026〕12号)。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均按照规范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预处理除锈工段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电泳生产线产生的电泳、烘干废气经局部集气罩收集后连同危废间废气经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烘干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3#电泳生产线产生的电泳、烘干废气经局部集气罩收集后连同危废间废气经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烘干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电泳生产线配套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2#、3#电泳生产线配套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项目锅炉废气颗粒物、SO2及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执行《**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相关要求;项目除锈、电泳、烘干及危废暂存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述)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标准限值,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皖环函〔2019〕886号)中的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依托厂房雨水收****园区雨水管网进入丰乐河,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市徽****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等通过“气浮混凝+斜管沉淀+板框压滤”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市徽****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水洗泵及风机等,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砂、废RO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污泥、废过滤棉、废UF膜、池体槽渣(包括除锈、脱脂、陶化、清洗、电泳)及废化学品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是润滑油及废润滑油,经判定,环境风险潜势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可开展简单分析。公司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