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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稀创源”(海创大厦)4****餐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稀创源”(海创大厦)4****餐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竞争磋商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4.建设地点:海创大厦;
5.预算金额:220万元;
6.工期:25天。
二、变更内容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众诚****公司;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000元;
工期:25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内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行业规范,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武海英;
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原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中昱****公司提交书面《弃标函》,表明:本项目约定工期仅为25天,而我司同期已有多个在建及已成交项目集中进入施工高峰,专业施工队伍、项目管理及配套**需按合同约定优先保障既有项目履约,客观上已无法在本项目约定工期内保质保量交付。为不因我司自身履约******餐厅的正常使用及后续运营安排,经我司管理层慎重研究,决定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
四、成交结果顺延依据: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