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内丘县2026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

审批
河北-邢台-内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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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县2026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

2026-09-21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文号: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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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大孟村镇梁原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邢****公司、南至加气站,西至道路、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0339公顷;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加气站、南至梁原店村地,西至国道107、北至道路)的土地,面积约0.1445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0.1784公顷,其中农用地0.1784公顷(其中耕地0.034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2.50万元/公顷(5.5万元/亩),计14.718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政字〔2026〕5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2.2077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21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066

地址:****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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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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