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振****公司亭山店、******公司****诊所已申请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或已不再符合定点医药机构确定的基本条件和评估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解除与该2家单位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