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2 09:32
为切实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政府同意,现就2026年粮食收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开秤时间:2026年9月28日。
2.收购地址:**县****公司仓库(锦滨镇花塘坪村)
3.收购价格:
(1)稻谷镉含量≤0.2mg/kg(合格粮),收购价为130元/百市斤。
(2)稻谷镉含量>0.2mg/kg(临储粮),收购价为124元/百市斤。
4.收购补贴:在市场收购价的基础上,合格粮按交售数量给予6元/百市斤补贴(仅限本县辖区内售粮者,补贴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临储粮不享受补贴。标书代写
5.收购数量、品种及收购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县级储备粮1666.01吨(合格粮),品种为中晚籼稻谷,储备订单优先。收购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至储备粮轮换计划完成即结束收购。
(2)临储粮:本县范围内农户种植的当年产的重金属超标(镉含量>0.2mg/kg)稻谷,收购截止时间2027年1月31日。标书代写
6.收购要求:先检后收,每车必检,两清两筛,杂质退回。
7.收购质量标准:2026年产稻谷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稻谷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指标要求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镉含量必须在0.2mg/kg以内。政府定价的国家最低收购价和地方临储粮的水分、杂质等增扣量项目及规定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标〔2024〕198号)有关规定执行。
8.售粮者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售粮证明由所在的乡镇、村(居)出具,证明事项明确售粮者粮食由本乡镇所属村(居)、组范围内种植及种植数量,由乡(镇)、村(居)两级分别加盖行政公章。
9.结算付款方式:售粮者一律凭个人身份证****银行****银行卡或存折)通过“一卡通”系统现场结算。售粮补贴在入库完成后统一造册,由财政发放。为方便售粮,减少排队时间,售粮农户可微信关注“潇湘粮储”、“湘易办”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
10.其他要求
(一)严禁打“白条”和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
(二)严禁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
(三)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和收购“转圈粮”、“超标粮”、“人情粮”、“关系粮”;
(四)严禁企业未张榜公布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等信息收粮;
(五)严禁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收粮,确保收购期间人员、生产安全,坚决防范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六)严禁国有粮食企业和收储库点工作人员私自收粮和借收购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收粮。
收购期间,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1.监督电话:
****改革局:0745-****176
**粮食流通监管热线:****513
政策咨询:
****改革局:0745-****176
****公司:134****140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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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