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019吨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 **市******开发区产业拓展区**大道与拓展三路交叉口 | **** | 项目新征土地约138.73亩,**厂房、仓库、综合楼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61010.6平方米,购置不锈钢反应釜、塘玻璃反应釜、微通道反应器、离心机、干燥器、结晶釜等设备,形成年产624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23.4吨奈必洛尔环氧物、10吨奈必洛尔、40吨阿扎那韦、50吨左乙拉西坦、15吨布瓦西坦、10吨辅酶、10吨D-叔亮氨酸、30吨L-正氨酸、20吨间溴苯基丙氨酸、50吨吲哚啉甲酸、200吨司维拉姆、10吨维罗非尼、32.6吨AZI、14吨BAZI、7吨CAZI、2吨阿哌沙班(含AP5)、50吨西司他汀、50吨β-烟酰胺单核昔酸(NMN))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项目含卤有机废气经“两级冷凝+两级碱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后尾气、其他有机废气经“两级冷凝+一级酸(碱)喷淋+树脂吸附”预处理后尾气、污水站高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桶装液体物料打料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各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废水蒸馏预处理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高浓度废气一并经+RTO焚烧处理;危废仓库废气、污水站低浓度废气采用“次钠氧化喷淋+碱喷淋”处理;含氢废气采用“两级冷凝+水封”处理;化验室废气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各自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项目高盐、含重金属、高沸点难生化废水经蒸发脱盐预处理后废水,高浓度水脱落后与其他难生化废水经光催化高级氧化处理后废水与其他低浓度废水一并依托企业设计处理能力为600t/d的污水站采用 “生化进水调节池+厌氧单元+两级 A/O 系统+ MBR 膜反应器”处理后达标纳管,送**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办公室****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