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我省“226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省“吉智”专业****中心工作,服务**省“吉智”医疗****中心,****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科创院”)拟选聘医疗健康领域技术经理人,****服务队伍,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加速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记录,热心科技成果转化事业,自愿参与**省医疗健康领域成果转化服务,服从省科创院统一统筹安排。
(二)限定医疗健康领域,熟悉医疗器械、智慧医疗、医工交叉、保健食品、特医食品、临床转化等行业特点、产业规范及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具备项目研判、**整合、供需对接、商务谈判、项目落地推进的实践能力。
(三)人员应为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从事科研管理、产学研**、临床转化等工作的骨干;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企业研发、产业化、市场运营管理人员;医疗健康领域知识产权、临床注册、投融资、合规咨询等专业服务人员。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及以上医疗健康领域科研、产业运营、技术转移、项目管理等相关从业经历;
2.主导或深度参与过医疗健康领域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医工**、产学研项目落地等成果转化实操案例;
3.持有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相关能力培训证书,且具备医疗健康领域技术服务经验。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挖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临床新技术、中医药等优质创新成果,摸排省内医药企业技术攻关、产业升级、产学研**需求,做好供需线索梳理工作。
2.开展成果与企业需求匹配对接,参与医疗项目可行性研判、商务洽谈,推动技术转让、技术许可、联合攻关、成果作价入股等**落地。
3.参与项目全流程服务,协助开展成果熟化、**协调、落地跟踪,配合完成医疗健康领域路演、企业走访、产业调研等科创服务活动。
4.按协议约定报送项目服务进展,接受省科创院的业务管理与履职评价,完成交办的医疗健康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三、受聘人员相关权益
1.正式签订服务协议,颁发聘任证书,以省科创院技术经理人身份开展医疗健康领域技术转移服务。
2.本次选聘实行协议管理,以项目**方式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不调整受聘人员原有人事、劳动关系。**期限为3年,实行年度服务评价和动态管理,期满经评估达到协议要求的,可续签;达不到协议要求的,解除聘任。
3.免费参加省科创院组织的政策培训、产业交流、项目路演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参评技术转移相关奖项或荣誉称号。
4.优先获取省科创院的医疗健康成果、投融资服务、产业项目**,优先承接相关成果转化服务任务,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受聘后可承接“吉智”医疗****中心推送的项目**,对项目开展全流程跟踪服务,助力创新项目完成从1到10的产业化落地。
5.支持技术经理人依托所在单位、专业服务机构或者依法依规以个人名义开展成果转化服务。对符合取酬条件且实际承担服务任务的人员,按照适用政策、所在单位管理制度和项目服务协议,依据服务内容、实际贡献和履约情况取得相应报酬。涉及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由成果完成单位按照规定或约定确认贡献并实施分配。报酬支付主体、计费方式、结算条件及税费承担等事项,应当在项目开展前予以明确。
四、选聘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自主申报。
2.材料报送。申报人填写《**省医疗健康领域技术经理人申报表》,直接报送至省科创院。
3.评审考察。省科创院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必要时组织面谈考察,核实从业经历、项目案例等情况。
4.聘任签约。综合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任为省科创院医疗健康领域技术经理人。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本次选聘信息的宣传推送,倡导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申报,共同壮大我省医药健康领域技术转移服务力量。
2.请各申报人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创院,电子版签字扫描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箱:****@163.com;联系地址:**新区**大路5799号**未来科学城长新创谷9-2远航楼,****研究院)
附件:**省医疗健康领域技术经理人申报表
**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22日
初审:刘超
复审:高俊兴
终审:张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