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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京沪高速公路新增黄河路互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公路新增黄河路互通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省**市。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科技园2号楼618;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87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大街218号尚峰汇大厦C座1单元1707-B;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7****03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链接:
https://pan.**.com/s/1f1OrCsKJGaRHJH8tIXagVwpwd=AI0J 提取码: AI0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集团****公司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