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皮革加工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皮革加工迁建项目 | **** | **省**市**县枫亭****路338号 | ******公司 | ****位于**省**市**县枫亭****路338号。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皮革80万尺。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工期短且过程简单,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锅炉及风机。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其中北侧厂界靠近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为防止事故情况下泄漏物质对项目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车间重要区域地面采用重点防渗措施;其他区域地面采用一般防渗措施。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208
传 真:0594-****077
通讯地址:****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