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2026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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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县金星乡黎明村2026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县金星乡黎明村2026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35959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17082.28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谈判保证金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县金星乡黎明村2026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1.00

235959元

0元

建筑业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按照《绿****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5:00~18:00时 (**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地点:**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7幢1单元1703室、1704室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件领取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00时标书代写

8.2地点:**省**市**县南诏镇南诏综合市场13栋8号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采购文件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谈判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6年09月30日09:00时

9.2地点:**省**市**县南诏镇南诏综合市场13栋8号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县金星乡黎明村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9****5069

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7幢1单元1703室、1704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李建鑫

联系电话:173****508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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