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与碳中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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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与碳中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310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工程审批厅

邮编:015200

2026年9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现代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与碳中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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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2

关于对《现代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与碳中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磴****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现代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与碳中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现场核查、审议研究后,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沙金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磴****公司养殖场内,总投资为6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中心地理坐标E106°41' 46.016″;N40°30'16.936″。项目拟**1条粉状有机肥生产线和1套病死动物高温生物发酵无害化处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粉状有机肥生产车间和无害处理车间,其余配套的储运、****牧场现有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状有机肥生产线厂房全封闭,原料粉碎、筛分和打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汇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有机肥厂通过在车间内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影响;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1套洗涤塔喷淋(次氯酸钠除臭、消毒)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基础,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均布置在全封闭车间内,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利用,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环节;废包装材****牧场现有库房内,****回收站;****牧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粉状有机肥生产线无废水产生;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冷却塔和洗涤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无废水产生;无害化处理发酵冷凝水作为发酵补充水返回发酵罐,不外排。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并按证排污。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监察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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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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