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四合镇耿村村盐(碱)污水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447
地 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市四合镇耿村村盐(碱)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市四合镇耿村村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市四合镇耿村村盐(碱)污水处理项目位于**市四合镇耿村村,****委员会于2026年1月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发改投〔2026〕8号,项目代码:****)。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4亩,**一座日处理量3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收集、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单元及相关附属设施,配套相应的污水收集及中水回用转运车辆,以满足**市四合镇周边笋干加工、竹木制品行业产生的高盐、高碱污水处理需求。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按《报告书》要求,对污水处理过程中调节池、生化池、污泥压滤、污泥暂存等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采用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并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和采样平台。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关限值要求。按《报告书》要求以厂界外100m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属地政府应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住宅拆迁完成前,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废水:项目对经槽罐车收集的盐(碱)污水及厂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采用“絮凝沉淀预处理+袋式过滤+低温蒸发+A2/O生化处理+多介质/活性炭/超滤/反渗透深度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部分经槽罐车转运回****加工行业白竹蒸煮等工艺环节,部分作为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和周边林地灌溉用水。出水水质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处理单元、加药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达到相应要求。
固体废物: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利用处置,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高盐母液、污水处理污泥须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初期雨水池(容积不小于30m3)和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60m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