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要求,现对**自治区**甲乌拉铅锌矿外围北部区银铅锌矿勘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 称:****
住 所:**市**区民生大厦北侧
二、受让人
名 称:****
住 所:**自治区**市**查干布拉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64417D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甲乌拉铅锌矿
外围北部区银铅锌矿勘查
勘查矿种:锌矿
地理位置:**自治区**市**查干布拉根
面 积:0.1131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如下(国家2000坐标系):
| **自治区**甲乌拉铅锌矿外围北部区银铅锌矿勘查 | ||
| ****铅锌银矿采矿权坐标 (直角坐标) | **自治区**甲乌拉外围铅锌矿勘探探矿权坐标 (经纬度) | 拟设夹缝**探矿权坐标 (经纬度) |
| 1,****417.1230,****5550.0687 2,****417.1343,****6200.0812 3,****217.1337,****6200.0818 4,****217.1349,****6800.0841 5,****967.1341,****6800.0849 6,****967.1353,****7380.0870 7,****562.1371,****7380.0852 8,****562.1368,****7250.0847 9,****467.1533,****7250.0697 10,****467.1516,****6350.0661 11,****617.1385,****6350.0678 12,****617.1379,****6000.0664 13,****767.1351,****6000.0693 14,****767.1342,****5550.0675 842米至-633米 | 1,116°14′33.000″,48°47′15.000″ 2,116°15′20.000″, 48°47′15.000″ 3,116°15′20.000″, 48°48′32.000″ 4,116°16′02.450″,48°48′31.997″ 5,116°16′03.325″, 48°47′31.951″ 6,116°16′11.369″,48°47′32.002″ 7,116°16′11.445″,48°47′26.783″ 8,116°15′54.298″,48°47′26.674″ 9,116°15′54.700″, 48°46′59.159″ 10,116°15′32.658″,48°46′59.018″ 11,116°15′32.824″,48°46′47.688″ 12,116°16′04.662″,48°46′47.892″ 13,116°16′04.756″,48°46′41.418″ 14,116°16′34.143″,48°46′41.604″ 15,116°16′34.259″,48°46′33.511″ 16,116°17′02.666″,48°46′33.689″ 17,116°17′02.249″,48°47′02.995″ 18,116°17′16.781″,48°47′03.016″ 19,116°17′32.998″,48°46′53.800″ 20,116°17′32.998″,48°46′36.682″ 21,116°15′49.921″,48°46′24.247″ 22,116°15′50.000″,48°46′32.000″ 23,116°15′18.000″,48°46′32.000″ 24,116°15′18.000″,48°46′47.000″ 25,116°14′33.000″,48°46′47.000″26,0,0 | 1,116°16′03.000″, 48°47′54.246″ 2,116°16′11.046″, 48°47′54.298″ 3,116°16′11.369″, 48°47′32.002″ 4,116°16′03.325″, 48°47′31.951″ 5,0,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情形:《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矿权人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且向同一主体出让,符合协议出让的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至****。
联系电话:0470-****633
单位地址:**市**区民生大厦北侧
六、其他内容
拟设深部探矿权坐标范围与已设采矿权坐标范围存在误差的,以采矿权坐标范围为准。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厅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