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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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迎宾街2****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煤矿九井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 **省**市**区**河乡 | **** | 该项目属**项目,拟建于**市**区西**河乡。厂区占地面积4997m2,总建筑面积为194m2。项目**一座直径3.3m、深度479.4m的回风立井、200m3消防水池,一间100m2,6kV供电主扇配电室、30m2消防水泵房以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5215.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3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煤矿回风井,通过风排瓦斯,应符合《****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21522-2024)要求。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围挡底端设防溢座。土方集中堆放,密闭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临时性货场苫盖和围挡,运输和卸料时帆布苫盖和封闭,混凝土搅拌设备采取封闭防尘措施,施工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井下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抑尘,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及防尘洒水。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界设置隔声挡板,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夜间不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将主扇出口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井筒开凿产生的废土石,用于地面工程填方及周边道路垫道。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堆放点。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作业范围、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拆除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