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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机关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对象及计划
(一)遴选对象
1.**市县(区)及以下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七级及以下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3.中央、自治区、****事业单位设在我市县(区)及以下的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计划共20个,其中公务员(参公)职位18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2个。 详见《****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本次公开遴选,不涉及身份转变。属公务员(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只能报考公务员或参公岗位;属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不含近2年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公务员(参公人员)近5年内个人至少获得以下表彰奖励一项:被授予**或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获得县(市、区)级及以**委、政府或****工作部门表彰奖励;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或优秀共产党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9.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公检法司单位人员,寺管会人员,****纪委监委副书记参加此次公开遴选需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13.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0月31日。标书代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
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7日—9月29日。(上午10:00—13:00;15:30—18:30)
2.报名地点:****管理科(**区**南路17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详见附件1)。
4.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③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照片3张(背面备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④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遴选职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⑤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审验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资格
附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