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公墓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调整为“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现修改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招标文件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形成电子签章等投标工作。标书代写
(2)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即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3)投标人以联合体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异议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或者联合体各方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异议相关事宜,并向被异议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4)投标人以联合体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并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路6号
联 系 人:江女士
电 话:199****55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许锋、杨天龙、赵皞洵
电 话:177****7256、150****9936、156****6623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