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原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协议出让方案(扶政函〔2026〕15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位于**市**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东园大道26号,不动产证号:桂(2026)**县不动产权第****426号,发证面积:29405.2㎡,权利人:崇****公司,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强度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使用期限:2011年04月22日起2061年04月21日止。
上述宗地改变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宗地总用地面积为29405.2㎡,其中改变用途办理协议出让面积为29405.2㎡,土地使用强度指标: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地块内建筑总体高度≤24米。宗地其他规划技术指标以《****关于**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国青**面、**路东面地块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2026年9月18日出具)为准。
改变土地用途后宗地需补缴地价款等于新、旧用途楼面地价之差乘以原建筑总面积,即需补缴土地出让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伍仟捌佰叁拾陆元整(¥205836.00)。
二、公示期:
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路22号
邮政编码:532100
联 系 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7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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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