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警用装备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警用装备采购(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因采购结果的质疑事项成立,现递补本项目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具体信息如下:
(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开发区凤锦路2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叁佰捌拾元整(498380.00元)
(二)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防弹头盔 | 蓝剑 | FDK2F-LJ-03-L型 | 60顶 | 820.00元 |
(三)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先锋、张启、秦增龙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2、收费金额:人民币柒仟肆佰柒拾伍元整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半汤路51#,联系人:李平峰,联系电话:136****393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701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6年警用装备采购(第二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半汤街道半汤路名仕嘉苑西侧约140米
联系方式:0551-****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半汤路51号
联系方式:136****9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峰
电话:136****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