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社区集体、中华社区集体、经功村集体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市羊马街道028乡道以东、鹿光路以西,地块原为******社区集体、中华社区集体、经功村集体农用地,至今未发生变动,目前地块内仍为农用地。根据******局提供的规划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局委托**华展****公司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社区集体、中华社区集体、经功村集体地块总占地面积37998.97m2,位于**市羊马街道028乡道以东、鹿光路以西,中心坐标为103.737025°E,30.658277°N。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至今未发生变动,目前地块内仍为农用地。根据******局提供的规划条件(编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种植活动,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同时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相关标准限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道路、****鞋厂及沟渠等,涉及的工****鞋厂,皮鞋厂无生产废水废气、固废处置去向明确,治理措施完善,企业厂房为全封闭式,且位于地块侧风向,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污染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虽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但企业地面均已硬化处理,污染物下渗迁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对本地块的污染风险较小。500m范围内涉及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固废处置去向明确,治理及防渗措施完善,距离调查地块距离较远,对地块无明显污染影响。
且对照《**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社区集体、中华社区集体、经功村集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羊老师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华展****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8-****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