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石碁镇 | ||||||||||
| 标的名称 | 出租**市**区市莲路以南(石碁一期地块一2,653.81平方米) | ||||||||||||
| 标的类别 | 土地 | 出租用途 | 商业 (停车场) |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28,130.39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2年开始每年递增2%。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2653.81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72月 | ||||||||||||
| 免租期限 | 3个月,优惠期优惠金额按首年正常月租金标准计算,第1年给予2个月免租优惠,第1年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应付租**均分摊至当年12个月逐月收取;第2年给1个月免租优惠,第2年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应付租**均分摊至当年12个月逐月收取。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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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穗规地证【2010】163号 | 134809.0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U29)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 | 王先生,136****8831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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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 6.成交推荐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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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情形的,候选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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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承租方无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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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产权情况、水电、设备设施和指定用途出租,出租标的无水、电条件,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2、出租标的已办理《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房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列示的用途为其他交通用地(U29),****停车场。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标的有收储的风险,承租方如承租该物业,视为同意承受该风险,因收储及征拆,造成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分租方无法继续经营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属于划拨用地,承租方须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场地使用、证照办理和运营管理等许可事项。 5、承租方若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前将施工设计图纸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原则上不得转租和分租,如出现转租或分租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三倍月租金标准收取。如本次公开招租的交易保证金少于承租方应缴的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 8、承租方开展装修施工前或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自行做好与周边居民、属地街道、城管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如遇到投诉信访、政府部门整改要求等情况,须主动与投诉人、****政府单位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出租方不负有解决相应问题的责任与义务。 9、租赁期间,承租方的经营影响到地铁正常运营情况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协议终止和撤场等工作,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向承租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10、出租标的存在物业原始资料证件(如产权证件、用地批准书等)瑕疵,承租方如承租该物业,视为同意承受该风险,承租方在后续对物业地块进行改造施工等改变地块原貌,造成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造成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分租方无法继续经营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11、由于地块属于其他交通设施用地(U29),须由承租方与场地所属街道、城管、工商局、市场监督、卫生健康委、****政府单位沟通场地使用事宜,****政府单位不同意场地经营或者经营期间要求撤场的,承租方****政府单位工作。 12、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地铁石碁一期地块一项目租赁合同》,意向方已充分知悉出租方在项目公告、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披露的物业瑕疵状况或者风险(如本项目存在被占用情况、及项目外围周边存在影响项目经营的不利因素,出租方不负有清退协调处理责任,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确认在知悉并接受物业瑕疵状况或者风险的情况下进行响应,意向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物业后无权再以物业存在瑕疵或者风险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意向承租方可到出租方场地实地考察,出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出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政府收储、征收、征用以及权属人收回项目进行开发的风险,承租方承租后,视为同意承受该风险。租赁期内,若因出租标的所在用地进行项目开发,或政府对出租标的所在用地全部或部分征收、征用,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合同解除日为出租方书面发出的解除租赁协议通知规定的日期(若承租方拒收视为通知已送达),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的通知后,原则上须1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收回出租标的。在承租方无违约、无欠款且按时交还出租标的的情况下,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及超期租金,且出租方不再向承租方支付任何提前解约违约金,也不对承租方的其他任何投资、直接或间接损失等作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14、租赁期内,若因出租方其他合理理由需提前收回本项目所在用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合同解除日为出租方书面发出的解除租赁协议通知规定的日期(若承租方拒收视为通知已送达),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的通知后,原则上须1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出租方按租赁协议约定收回出租标的。在承租方无违约、无欠款且按时交还出租标的的情况下,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及超期租金,并应按照与履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标准向承租方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其他任何投资、直接或间接损失等作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15、租金优惠期(即3个月免租期),优惠期优惠金额按首年正常月租金标准计算,第1年给予2个月免租优惠,第1年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应付租**均分摊至当年12个月逐月收取;第2年给1个月免租优惠,第2年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应付租**均分摊至当年12个月逐月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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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93,174.66 元(玖万叁仟壹佰柒拾肆元陆角陆分)。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 ****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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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5.若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第四条情形的,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时,该成交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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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仅广交所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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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4. 我方有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处罚记录,无重大债务纠纷情况。****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且截止至信息公告发布当日仍未履行违约责任。 5.我方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策规定。 6.我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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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最高报价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应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获取交易参与资格,在达到行权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权人不参与交易活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启动后,将以当前轮到候选人的最高报价提请优先权人行权,优先权人应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确认是否行权(如以书面形式提请优先权人确认是否行权,优先权人须函复确认),如优先权人确认行权,则其被确认为成交方;否则,视为其放弃行使优先权。如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当前候选人被确认为成交方。优先权人仅可行使一次优先权,如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后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优先权人对后续候选人最高报价不再享有优先权。
5.优先权人自主参与交易即视为其具有按照挂牌价格成交意愿,如全部候选人均放弃成交,且具有参与交易资格的优先权人尚未行权的,该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格行使优先权并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件,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情形的,候选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1、出租标的权属人为****,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产权情况、水电、设备设施和指定用途出租,出租标的无水、电条件,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水电问题。
2、出租标的已办理《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房产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列示的用途为其他交通用地(U29),****停车场。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租标的有收储的风险,承租方如承租该物业,视为同意承受该风险,因收储及征拆,造成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分租方无法继续经营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属于划拨用地,承租方须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场地使用、证照办理和运营管理等许可事项。
5、承租方若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前将施工设计图纸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原则上不得转租和分租,如出现转租或分租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以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三倍月租金标准收取。如本次公开招租的交易保证金少于承租方应缴的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
8、承租方开展装修施工前或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自行做好与周边居民、属地街道、城管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如遇到投诉信访、政府部门整改要求等情况,须主动与投诉人、****政府单位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出租方不负有解决相应问题的责任与义务。
9、租赁期间,承租方的经营影响到地铁正常运营情况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协议终止和撤场等工作,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向承租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10、出租标的存在物业原始资料证件(如产权证件、用地批准书等)瑕疵,承租方如承租该物业,视为同意承受该风险,承租方在后续对物业地块进行改造施工等改变地块原貌,造成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造成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分租方无法继续经营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或权属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11、由于地块属于其他交通设施用地(U29),须由承租方与场地所属街道、城管、工商局、市场监督、卫生健康委、****政府单位沟通场地使用事宜,****政府单位不同意场地经营或者经营期间要求撤场的,承租方****政府单位工作。
12、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地铁石碁一期地块一项目租赁合同》,意向方已充分知悉出租方在项目公告、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披露的物业瑕疵状况或者风险(如本项目存在被占用情况、及项目外围周边存在影响项目经营的不利因素,出租方不负有清退协调处理责任,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确认在知悉并接受物业瑕疵状况或者风险的情况下进行响应,意向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物业后无权再以物业存在瑕疵或者风险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索赔或补偿。意向承租方可到出租方场地实地考察,出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出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政府收储、征收、征用以及权属人收回项目进行开发的风险,承租方承租后,视为同意承受该风险。租赁期内,若因出租标的所在用地进行项目开发,或政府对出租标的所在用地全部或部分征收、征用,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合同解除日为出租方书面发出的解除租赁协议通知规定的日期(若承租方拒收视为通知已送达),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的通知后,原则上须1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收回出租标的。在承租方无违约、无欠款且按时交还出租标的的情况下,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及超期租金,且出租方不再向承租方支付任何提前解约违约金,也不对承租方的其他任何投资、直接或间接损失等作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14、租赁期内,若因出租方其他合理理由需提前收回本项目所在用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合同解除日为出租方书面发出的解除租赁协议通知规定的日期(若承租方拒收视为通知已送达),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的通知后,原则上须1个月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出租方按租赁协议约定收回出租标的。在承租方无违约、无欠款且按时交还出租标的的情况下,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及超期租金,并应按照与履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标准向承租方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其他任何投资、直接或间接损失等作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
15、租金优惠期(即3个月免租期),优惠期优惠金额按首年正常月租金标准计算,第1年给予2个月免租优惠,第1年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应付租**均分摊至当年12个月逐月收取;第2年给1个月免租优惠,第2年扣除优惠金额后的应付租**均分摊至当年12个月逐月收取。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 ****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适用于候选成交情形)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5.若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第四条情形的,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次处置该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成交价差由该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时,该成交方还应按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处罚记录,无重大债务纠纷情况。****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且截止至信息公告发布当日仍未履行违约责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 3.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策规定。 4.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 1.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提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证明材料。(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cn/ 的查询结果) 4..****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在公告期内联系出租方看现场,并在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盖章签署。 2.知悉并签署《重大事项提示函》。 | 1.签署并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2.签署并提交《重大事项提示函》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银行征信中心有不良信贷记录。 | 意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报名登记日之前6个月内的信用报告。 | |
| 4 | 其他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及****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意向方如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法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 1.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提供意向方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结果。 3.****政府采购网(http://www.****.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4.提供意向方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cn/) 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4. 我方有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或处罚记录,无重大债务纠纷情况。****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发生违约纠纷且截止至信息公告发布当日仍未履行违约责任。
5.我方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策规定。
6.我方的承租行为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地铁****公司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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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交易所有限公****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梁小姐、谭小姐 | ||
| ****6100转分机号591或593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