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提升河道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行洪与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等规定,我单位就**县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请有意者按照报价规范,于2026年9月27日18:30之前向******水利局水利302室投档报价,逾期不予接收。特别说明,此次报价仅为市场价格摸底,不作为选定开展**县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米堆曲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编制;**县米堆曲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及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米堆**质断面监测;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验收报告编制。
(二)项目地点:**自治区**市**县玉普乡米堆村。
(三)项目内容:按照水利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县米堆曲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及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米堆**质断面监测;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验收报告编制。
二、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开展本项目服务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人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函组成。
2.资格证明文件是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开展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及水质断面检测。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议标人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单位的相关要求,向询价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报价文件》密封后加盖公章,在报价截止前提交至询价单位(******水利局302室)。
2.报价单位一旦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报价方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我县开展**县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健康评价及水质断面检测工作比价依据。
4.本次询价通过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县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及水质断面检测工作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5.报价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项目有关资料。报价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已了解询价人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
五、联系方式
******水利局三楼302室。
联系电话:133****7947、152****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