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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X123东廷线**北站至东桥朱山段公路工程A标(K1+247-K1+477段及K2+280-K2+500段)边坡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交建〔2026〕183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X123东廷线**北站至东桥朱山段公路工程A标(K1+247-K1+477段及K2+280-K2+500段)边坡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编码:****)建设,能够完善公路边坡防护与支挡体系,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对X123东廷线**北站至东桥朱山段公路工程A标(K1+247-K1+477段及K2+280-K2+500段)两处边坡安全隐患实施系统整治,整治长度约4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坡防护工程、支挡工程、边沟排水工程,以及铁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0.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8.20万元,预备费40.95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9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