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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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9-22 13: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548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AI高阶算力线路板年产30万平方米项目

**开发区中央大道8号

****

**奥****公司

****公司拟投资300000万元,****开发区中央大道8号的土地进行建设,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建设年产AI高阶算力线路板30万平方米项目

1.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废气处理系统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生产制程废水(工艺高铜废水、工艺有机废水、工艺低浓度清洗废水、工艺含氰废水、工艺含镍废水、工艺综合废水、铜回收系统废水、钯回收装置废水、金回收系统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以及蒸汽冷凝水。上述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昆****公司(精密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车间排口:总镍从严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生产废水间接排放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总氰化物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甲醛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放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2标准。回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标准,部分因子参照《****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标准。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工艺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氮氧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热媒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标准。DA308、DA309、DA334、DA335排气筒按照标准限值50%执行。无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