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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吨/年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环境评价第二次公示
****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 号)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0万吨/年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
建设性质:**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200万t/a矿用石灰岩
剥离方式:露天矿剥离物以水平分层划分台阶,工作面剥离方式为挖掘机采装,平装自卸卡车
采矿方法:采用挖掘机—自卸汽车,由上而下进行台阶式开采
运输方式:采场内的土、岩采用自卸卡车,矿石运输采用汽车运输
投资总额:12000万元
建设期:12个月
服务年限:露天开采23.4年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枝柯镇马家峪村师峪沟
联系人:乔工
电话:156****8000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307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3****4051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5G3mTSIswkSe-YkijEyLAQ
提取码: ywsw
公众意见链接: https://pan.**.com/s/1nDpRSUfjhsV2x-waNOgiaw
提取码: ka2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
种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