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机****中心)采购项目(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内部管理规定》(郴司发〔2025〕12号)的规定,****办公大楼电梯更换及采购安装项目拟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电梯更换及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地址:**市青年大道198号。
3.预算金额: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
4.最高限价: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1.总体要求:本项目为****办公大楼旧电梯拆除及新电梯采购、安装,包括旧电梯井道修整、轿厢拆除、导轨支架拆除、底坑部件拆除、层门及门套拆除、局部土建改造,以及新电梯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确保旧电梯拆除至新电梯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新采购电梯须符合附件1所列技术参数(含人脸梯控系统),运行层高共7楼(-1楼至6楼),能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及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服务。
2.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制造厂****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对上述事项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1)若为电梯制造商
①原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须具备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②新资质:具备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若为经销商/代理商
①其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原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的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②经销商/代理商:原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其以上资质(范围须包含乘客电梯);新资质的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满足:电梯安装(含修理)】。
四、报名方式
持报名资料到****5楼508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9月29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张贤祥,联系电话:0735-****600,199****555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1)本项目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持新资质的),或者《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与《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持原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等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或现场报名时领取。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首次响应文件(即附件3整套文件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7:30(**时间)。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开启地点将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七、确定供应商办法
1.我局将组成由装备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小组。
2.磋商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至少邀请3家合格供应商参与现场竞争性磋商,并采用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进行评定,确定向局党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我局解释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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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