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标准设备更新(第一批次)第4包(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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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设备更新(第一批次)第4包(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计量标准设备更新(第一批次)第4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所投车辆为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现更正为:标书代写

所交付车辆为国家工信部公告产品

所交付车辆须为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供货及安装期限”现更正为:标书代写

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生效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

3.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指标要求第3项“▲计量检衡车(四轴)”技术参数及要求中3.1条现更正为“★3.1投标文件中需提交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截图(含公告参数页)或整车公告取得承诺函。投标人如提供承诺函的,须另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证明其具备申办公告的能力:①投标人或所投车辆制造商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截图(含企业名称及目录序号);②投标人或所投车辆制造商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成功申办同类特种车辆(计量检衡车/计量检测车)公告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告截图或工信部官网查询截图);③投标人或所投车辆制造商已取得工信部准入资质的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公告截图或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标书代写

5.招标公告中的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合同生效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39号

联系方式:0551-****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

附件:4包更正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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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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