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30万吨/****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收费站高速应急物资库院内,主要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规模为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
2025年5月******公司编制完成了《****30万吨/****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年5月19日取得******管理局的批复文件(山审批字[2025]63号)。
项目于2025年5月8日取得总量核定文件(山审批函[2025]38号),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253吨/年、颗粒物≤1.4718吨/年、氮氧化物≤2.00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2564吨/年。
2025年6月19日,该项目原生料生产线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设施完工。2025年7月10日,****取得了朔****管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0621MAEBWLL081001Q),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10日至2030年7月9日。
2026年8月10日,该项目的再生料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设施完工。于2026年8月28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取得了朔****管理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0621MAEBWLL081001Q),有效期限为2026年8月28日至2031年8月27日。2026年8月29日对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开展调试工作。
****委托****于2026年6月29日~30日和2026年8月29日~30日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取得了监测数据报告。
2026年9月14日,****在**县组织召开了“****30万吨/****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监测单位****的领导和代表以及应邀参会的3名环保技术专家,共5人。
最终验收组认为:“****30万吨/****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基本齐全,项目在建设过程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环保措施,验收组对验收报告和验收监测数据报告内容进行审核,该项目工程废气污染物、噪声、环境质量、固废管理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企业自行验收信息向公众公开后无反对意见,原则同意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报告全文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com/s/1PFoCdVdokhs0cOxh__OhiQ
提取码:ctgn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参意见反馈方式:电话
联系人:曹佩喜
联系电话:151****9111
通信地址:**省**市**县******收费站高速应急物资库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