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开时间:22分钟前 | 公 开 人:****清算组 | |
| 债权核**果通知书 ****: ****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为[2025]粤0118清申9号),并于2025年11月21日出具(2025)粤0118强清20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刘吉****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经审查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资料后,核定债权结果如下: 债权核**果 清算组确认**市增****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总金额为****672.95元; 确认高庆欢的债权总金额为****122.05元; 以上共合计****2795元。 特此通知。 ****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债权核**果通知书(通知债务人).pdf 下载 |